2006年11月23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一目了然
毛志强 摄

  为确保摩托车养路费的收缴,日前,江山市公路运输管理所对征费标志进行了改革,采用一次性贴花,一旦贴上车身就不可再揭下供另一台摩托车使用。图为运管人员正在给己缴费车辆进行贴花。